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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幼教集团食堂食品采购询价公告(2020年11月)

时间:2020-11-26 作者:徐璐 编辑:周萍莉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师范大学幼教集团各园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各园实际情况对幼儿园大宗食品用品采购进行公开询价,并将中标商作为定点采购商,为期一年,具体询价办法如下:

一、资格要求:

投标项目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将投标书在我园询价公告公示后的6天内送达,否则不予以受理。在投标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并提供相关投标样品。

二、竞标时间:2020121日上午9:30

三、竞标地点:芜湖市更兴路5号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四、招标评审小组

安徽师范大学幼教集团采购小组。

五、招标采购食品品种详见食品报价清单表及要求(见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幼教集团食堂食品分8个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8),分包进行报价,一家竞标单位可以多个项目同时报价,并根据附件9提供相应的视频样品。

  附件1 蔬菜类.docx  

  附件2 水果类.docx

  附件3 调味品类.docx 

  附件4 鱼虾鱼禽肉类.docx

  附件5 豆制品类.docx

  附件6 杂粮类.docx

  附件7 冷冻肉类.docx

  附件8 米面类.docx

  附件9 样品清单.docx

六、中标单位的确定

对报价清单商品,进行品质感官鉴定,优选品质好的商品。在同等质量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此商品的供应商。若有特殊情况,由招标评审小组现场审议决定。

   七、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1.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2.中标单位提供中标样品,样品由安徽师范大学幼教集团总园食堂封存,供货商品必须与样品一致。

   3.如果一旦质量和价格出现问题,取消供货商配送资格。

   4.供货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食品,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货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根据安师大附幼教集团各园食堂要求及时配送食品,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多余的商品需提供免费退货服务。

   6.中标单位须贯穿全年物资供应,本次中标价为物资兑换价格,日常供应价格根据本单位询价机制和采购机制执行。

   八、投标人携带审核资料及样品

   1.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现场投标人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
投标样品。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中标供货商按要求将食品配送至食堂指定地点,多退少补。供货商等食品配送完成后最后统一开具发票,均由财务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直接将款项支付到供货商账户。

十、联系人及电话
   徐老师:0553-3883528
   仝老师:0553-3869020

十一、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安徽师范大学幼教集团

 20201126

 

信息来源: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更兴路5号

邮编:241000

E_mail:fsyey2022@ahnu.edu.cn

办公室:0553-3937118

教学办:0553-3869033

总务办:0553-38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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