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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公共服务指南

时间:2016-09-30 作者:

1.适龄幼儿办理入园手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二、承办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三、服务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孙子女(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孙子女) 、周边居住地适龄幼儿。

四、申请条件

师大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园所附近居民。

五、申报材料

校内子女、孙子女由各单位填写预登记表,确认盖章后统一报送至附幼总园,周边适龄幼儿到园填写报名表。

六、服务流程

幼儿报名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1.子女: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父亲或者母亲(在编教职工)工作证、身份证。

2.孙子女: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显示祖孙关系的有效证件、(外)祖父母(在编教职工)工作证(或退休证)、户口薄、父亲或母亲身份证。

3.周边适龄幼儿: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

幼儿报名时需要携带的卫生保健材料:

1.《儿童保健手册》

2.新生入园体检表

家长需带领孩子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芜湖市妇幼保健院就近进行体检,并告知是孩子上幼儿园前的健康检查,医生在给孩子检查后就会为您出具“新生入园体检表”。

注:幼儿体检表三个月以内有效,无需重新体检。

3.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新生报名前,家长需持《儿童预防接种证》(绿本)前往相应医院的计免室,由医生查验幼儿接种情况,并根据查验情况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盖章说明,家长报名时出示接种本及盖章页的复印件。

七、办理时限

每年六月初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芜湖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芜价行费﹝2012283号)

九、咨询方式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电话:0553-3883528

 

 

2.幼儿园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大学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二、承办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安徽师范大学保卫处、芜湖市赭山派出所

三、服务对象

在园幼儿

四、服务条件

发生突发事件

五、服务流程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活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电话:0553-3883528

 

3.在校幼儿学籍档案查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三、服务对象

安师大幼教集团学生及学生家长

四、申请条件

在校及已毕业的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学生及学生家长

五、申报材料

1、本人办理: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委托办理:委托办理人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六、服务流程

1.由家长或学生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至校办公室。

2.办公室初审后提交分管教学副园长审核、签字确认。

3.上报园长批准、签字。

4.家长或学生监护人到档案室现场查询。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电话:0553-3883528

 

添加时间:2016-09-30  添加者:陈海燕    审核时间:2016-09-30  审核者: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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